项目名称: 玉溪市华宁县大地农光互补光伏电站(新增地块)使用林地(草原)可行性报告、使用林地(草原)植被保护方案编制及组件报批技术服务(*次)
项目编号: ******-********
项目类型: 服务
采购方式: 询比采购
所属行业分类: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专业技术服务业--其他专业技术服务业
项目实施地点: 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境内
招标人: ***********
代理机构: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宁州街道、通红甸乡、盘溪镇境内,场址范围介于东经***°**′~ ***°**′、北纬**°**′~**°**′之间。额定装机容量为******。本项目光伏组件拟采用双面双玻单晶硅光伏组件进行开发。每个光伏方阵经箱变升压至****后,通过****电缆串联至升压站****开关柜内,本工程采用2回集电线路汇集电能送入升压站。本项目新增地块为集电线路塔基,总占地面积约**亩。
标段/包名称: 玉溪市华宁县大地农光互补光伏电站(新增地块)使用林地(草原)可行性报告、使用林地(草原)植被保护方案编制及组件报批技术服务(*次)
标段/包编号: ******-********/**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
文件发售金额(元): 0
文件获取地点: 国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截标/开标时间: ****-**-** **:**
开标形式: 线上开标
服务期(天): **
开标地点: 国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服务期说明: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玉溪市华宁县大地农光互补光伏电站使用林地(草原)可行性勘查,依据勘查情况完成项目《玉溪市华宁县大地农光互补光伏电站林地(草原)征占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玉溪市华宁县大地农光互补光伏电站使用林地(草原)生产条件恢复方案》、《玉溪市华宁县大地农光互补光伏电站使用林地(草原)植被保护方案》相关材料编制、审查和修改完善等,并逐级上报区、市、省林业主管部门,协调审批并取得批复。向甲方提交《玉溪市华宁县大地农光互补光伏电站林地(草原)征占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玉溪市华宁县大地农光互补光伏电站使用林地(草原)生产条件恢复方案》、《玉溪市华宁县大地农光互补光伏电站使用林地(草原)植被保护方案》及相关最终成果资料*式两份,电子版(U盘)*份。在项目取得使用林地(草原)许可批复后1个月内,向项目地林草局提交按规定编制的《玉溪市华宁县大地农光互补光伏电站使用林地(草原)植被保护方案》。
采购范围: 本项目新增地块为集电线路塔基,总占地面积约**亩,以甲方提供经审核或批复的有效用地范围图为依据,在甲方委托调查的用地范围内开展林地(草原)、林木现状和权属调查工作编制相应成果,包含评审、审批、数据核查、图文表及文本制作。具体服务内容如下:1、《玉溪市华宁县大地农光互补光伏电站林地(草原)征占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2、《玉溪市华宁县大地农光互补光伏电站使用林地(草原)生产条件恢复方案》编制;3《玉溪市华宁县大地农光互补光伏电站使用林地(草原)植被保护方案》编制;4、林木采伐作业设计报告(如涉及);5 .配合完成使用林地组件报批,直至取得征占用林地(草原)批复。
供应商基本要求: 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民事主体;
供应商资质要求: 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
供应商业绩要求: 自****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应具有1项光伏项目林地(草原)可行性报告、使用林地(草原)植被保护方案编制及组件报批业绩。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应包括业绩合同封面、合同范围和内容、合同签字页扫描件等;
供应商其他要求: 无;
供应商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备注:
招标人: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新亚洲体育城星都国际总部**幢***室
代理机构:
联系人:
座机: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发布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国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注册说明: 供应商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点击右上角【用户注册】首先注册用户账号,再登录企业管理后台填写企业基本信息提交审核,审核情况将在**小时内(不含法定节假日)进行反馈。基本信息审核通过的供应商,需要申请成为采购单位的专业供应商,方可购买采购文件,请合理安排注册时间。
标书款支付: 需要支付标书款的项目,供应商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点击右上角【用户登录】-【供应商系统】,在【公告信息-采购公告】或【我的邀请】中选择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工作台,在【采购文件】环节,点击【购买采购文件】进行支付。线上支付的标书款发票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供应商于购买采购文件5日后在【订单管理】中自行下载、打印。其他方式支付的标书款发票请联系采购方获取。
文件下载: 需要支付标书款的项目,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视为采购文件已售出,供应商可在【我的项目】中选择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工作台,在【采购文件】环节,点击【下载采购文件】自行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采购方不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不需要支付标书款的项目,可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办理: 目前非招标项目可不办理CA。
帮助信息: 如需帮助请登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南】。
其他信息: 供应商若中标,须在取得成交通知书前缴纳平台使用费(收费标准及方式详见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或帮助中心-常见问题)。本次采购活动所有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注册及参与项目时填写的信息为准,供应商应对填写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自行承担信息有误导致的*切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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