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对****年抚顺烟草物流中心新能源车充电桩建设施工项目(项目编号:*******************)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范围
1.1采购内容:****年抚顺烟草物流中心新能源车充电桩建设施工项目,数量1套,预算金额******.**元,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2项目施工地点:************卷烟物流配送中心(抚顺市沈抚示范区沈东*路与中兴东*街交叉路口往北约***米)。
1.3本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所有设备、材料均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且为合格产品。
1.4计划开工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完工。
1.5工程质量:符合现行的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及其他相关技术法规,包括符合工程施工、材料准备、防火安全、室内环境污染控制等基本规范要求。
1.6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辽宁烟草企业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不包括禁入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7)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辽宁烟草企业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不包括禁入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8)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9)****年**月**日以来,未被裁判文书网载入行贿判决;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个条件之*:
1)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级或以上资质;
2)电力施工总承包*级或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机电工程专业*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北京时间)。
4.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方式获取。现场获取须携带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邮件方式获取须将上述材料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4.3获取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号利星行广场***室。
4.4招标文件售价:***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纸质现场递交。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年**月8日下午**:**(北京时间),地点为: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号利星行广场***室。
5.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所有。
5.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元。
6.投标文件的开启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东北新闻网、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烟草总公司辽宁省公司网站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新抚区永安路2号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号利星行广场***室
招 标 师:单浩、葛东兴、李琳
项目联系人:***、华婷婷、陈磊
电 话:***********、***********、***********
电子邮件:********@***.***
开 户 名:**********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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