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中县“*河*策”治理及管理保护方案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项目概况
绥中县“*河*策”治理及管理保护方案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绥中县“*河*策”治理及管理保护方案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绥中县“*河*策”治理及管理保护方案编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日内完成(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含)及以上资质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号)。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开启 时间:****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绥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绥中县政务服务大厅*楼)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锁,**办理成功的供应商需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 3、开标时,供应商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要求的程序执行,供应商可在开标现场或场外自行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分钟内),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本招标公告已在 “辽宁政府采购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请供应商在以上两个网站同时报名。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葫芦岛市绥中县绥中镇和平街东段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文化路9-**号楼3单元***室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账户名称:***************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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