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年度重点企业“*企*策”节能减煤降碳诊断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宿州市****年度重点企业“*企*策”节能减煤降碳诊断服务项目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霍里山大道软件园**楼北
中标(成交)金额: ******元整(******.**元)
评审得分: **.**分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宿州市 ****年度重点企业“*企*策”节能减煤降碳诊断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中标供应商承担 宿州市年综合能耗在 ****-*****吨标准煤以上重点企业的“*企*策”节能减煤降碳诊断服务工作,系统地诊断和分析评估存在问题,深度挖掘重点企业节能减煤降碳潜力,提出合理化建议和优化方案,出具节能减煤降碳诊断报告。 服务时间: 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向宿州市发展改革提交节能减煤降碳诊断报告。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及招标文件要求 |
*、评审专家名单
李文静(组长),刘浩,窦明辉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约定执行
收费金额:0.**** *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至周*,上午 9:**-**:**,下午**:**-**:**,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桥区中豪国际博览城**栋,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 宿州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桥区中豪国际博览城**栋
联系方式:***********
3.项目 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牛晓月
电 话:***********、***********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