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流县*龙溪国有林场有限公司***5年造林项目招标公告
经清流县*龙溪国有林场有限公司班子会**月**日研究决定,拟对清流县*龙溪国有林场有限公司实施的****年造林项目施工对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标的情况:
第*标:①项目名称:清流县*龙溪国有林场有限公司***5年造林项目;②建设地点:位于拔口分场拔里工区,***林班**大班***小班、***林班**大班***小班、***林班**大班***、***小班、***林班**大班***小班;③作业面积:***亩;④施工内容:集约人工造林及*年幼林抚育作业施工;⑤招标单价:每亩施工单价****元(含基肥肥料,不含苗木款)。
第*标:①项目名称:清流县*龙溪国有林场有限公司***5年造林项目;②建设地点:位于拔口分场横溪工区,***林班**大班***、***小班、***林班**大班***、***小班;③作业面积:***亩;④施工内容:集约人工造林及*年幼林抚育作业施工;⑤招标单价:每亩施工单价****元(含基肥肥料,不含苗木款)。
第*标:①项目名称:清流县*龙溪国有林场有限公司***5年造林项目;②建设地点:位于拔口分场横溪工区,***林班**大班***、***小班、***林班**大班***、***小班;③作业面积:***亩;④施工内容:集约人工造林及*年幼林抚育作业施工;⑤招标单价:每亩施工单价****元(含基肥肥料,不含苗木款)。
第*标:①项目名称:清流县*龙溪国有林场有限公司***5年造林项目;②建设地点:位于下和分场茜坑工区,***林班**大班***小班、***林班**大班***小班、***林班**大班***小班;③作业面积:***亩;④施工内容:集约人工造林及*年幼林抚育作业施工;⑤招标单价:每亩施工单价****元(含基肥肥料,不含苗木款)。
第*标:①项目名称:清流县*龙溪国有林场有限公司***5年造林项目;②建设地点:位于下和分场邱元工区,***林班**大班***小班、***林班**大班***、***小班、***林班**大班***小班;③作业面积:***亩;④施工内容:集约人工造林及*年幼林抚育作业施工;⑤招标单价:每亩施工单价****元(含基肥肥料,不含苗木款)。
第*标:①项目名称:清流县*龙溪国有林场有限公司***5年造林项目;②建设地点:位于庄前分场庄前工区,***林班**大班***小班,***林班**大班***小班,***林班**大班***小班;③作业面积:***亩;④施工内容:集约人工造林及*年幼林抚育作业施工;⑤招标单价:每亩施工单价****元(含基肥单价,但不含苗木费)。
第*标:①项目名称:清流县*龙溪国有林场有限公司***5年造林项目;②建设地点:位于庄前分场莒林工区,***林班**大班***小班,***林班**大班***小班;③作业面积:***亩;④施工内容:集约人工造林及*年幼林抚育作业施工;⑤招标单价:每亩施工单价****元(含基肥单价,但不含苗木费)。
第*标:①项目名称:清流县*龙溪国有林场有限公司***5年造林项目;②建设地点:位于芹口分场芹口工区,***林班**大班***小班,***林班**大班***小班;***林班**大班***小班;③作业面积:***亩;④施工内容:集约人工造林及*年幼林抚育作业施工;⑤招标单价:每亩施工单价****元(含基肥单价,但不含苗木费)。
第*标:①项目名称:清流县*龙溪国有林场有限公司***5年造林项目;②建设地点:位于芹口分场芹口工区,***林班**大班***小班,***林班**大班***小班;***林班**大班***小班;***林班**大班***小班、***林班**大班***小班③作业面积:***亩;④施工内容:集约人工造林及*年幼林抚育作业施工;⑤招标单价:每亩施工单价****元(含基肥单价,但不含苗木费)。
第*标:①项目名称:清流县*龙溪国有林场有限公司***5年造林项目②建设地点:位于芹口分场水罗坪工区,***林班**大班***、***小班,***林班**大班***小班;***林班**大班***小班;***林班**大班***小班、③作业面积:***亩;④施工内容:人工造林及*年幼林抚育作业施工;⑤招标单价:每亩施工单价***元(不含苗木费)。
第**标:①项目名称:清流县*龙溪国有林场有限公司***5年造林项目(两沿*环);②建设地点:位于芹口分场泰山工区,***林班**大班***小班,***林班**大班***小班;***林班**大班***小班;③作业面积:***亩;④施工内容:集约人工造林及*年幼林抚育作业施工;⑤招标单价:每亩施工单价****元(含基肥单价,但不含苗木费)。
第**标:①项目名称:清流县*龙溪国有林场有限公司***5年造林项目②建设地点:位于生态分场灵地工区***林班**大班***小班,***林班**大班***小班;③作业面积:***亩;④施工内容:人工造林及*年幼林抚育作业施工;⑤招标单价:每亩施工单价****元(含基肥单价,但不含苗木费)。
*、参加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本招标项目要求施工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①投标单位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具备营林资质;②投标单位须提供近*年来的国有单位造林业绩证明(提供施工合同、验收合格证明或业主单位信誉证明文件等文件);③投标单位无不良记录。有意向投标单位可携带相关资料到清流县*龙溪国有林场有限公司营林部报名,由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资格预审。
*、现场踏勘时间:
有意向投标单位在2**4年**月1日至***4年**月5日(正常上班时间)前往清流县*龙溪国有林场有限公司获取招标资料(招标约定书、图纸等),并踏勘现场。
踏勘现场联系人、联系电话:拔口分场,黄建来:***********;芹口分场,上官珍华:***********;庄前分场,邹宗生***********;下和分场,严友昌:**********。生态分场:李序文:***********。
*、招投标方法及要求:
1、本次招标方法采用固定单价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招标人根据市场行情和各标段的作业条件(作业面积、难易程度、道路状况等)、施工内容与要求等综合情况确定了各标段的作业单价,各标段开标顺序按摇号确定, 按每个标段随机抽取*个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个号码,第*个抽出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中标候选人,第*个抽出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中标候选人,第*个抽出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中标候选人,并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每个标段第*中标候选人不再参与其他标段的投标。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期3个工作日( ** 月 6 日 至 **月 8 日);对公开招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内,由招标小组对异议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作出决定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原则:投标人可选择*个或多个标的投标,但由于本次招标的营林工程工期紧,为保证工程按时完成,招标人限制每位投标人只能中1个标段,即如果投标人已抽中1个标段的第*中标候选人,则该投标人不再参加剩余标段的中标人抽取。
3、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3个工作日内必须与分场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合同。每个中标单位须购买*个人以上(含*人)的团体意外险,在与*龙溪国有林场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提供给分场备份存查(此项为签订合同前置条件)。逾期视为弃标,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权的,招标人有权没收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同时中标权转移至下*顺位中标候选人。
4、投标人不得转让中标标的。否则,视为违约并自动放弃中标权。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材料:(1)、投标保证金凭条(复印件);(2)、《招标约定书》(招标方及投标方盖章签字);(3)、投标方营业执照及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2、本次招标招标方不接受投标方委托他人参与投标。3、投标书递交截止时间:***4年**月5日下午**:**前,逾期概不接受。
3、投标文件送达地点:福建省*龙溪国有林场有限公司营林部。
*、履约保证金:
本次投标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元整(¥*****元),投标履约保证金必须以投标单位账户的缴存。
*、投标保证金账户
1、投标保证金账户名(全称):清流县*龙溪国有林场有限公司;
2、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清流支行,
3、账号:*****************;
4、款项来源栏请写:***5年造林项目投标履约保证金。
*、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4年**月6日 上午9:**
2、开标地点: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清流县政府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龙溪国有林场有限公司
地 址:清流县长兴中街**号*楼
电话:****-*******
联系人: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清流县长兴北路***号景鸿世纪广场*楼
联系电话:****-*******
****年**月1日
招 标 约 定 书
为保证清流县*龙溪国有林场有限公司****造林项目招投标工作顺利进行,避免在招投标过程和今后的生产、经营中出现纠纷,特制定本招标约定,投标方应须知并遵守。凡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视为认同本次招标公告的信息及本招标约定。
*、标的评估:在清流县*龙溪国有林场有限公司发出《清流县*龙溪国有林场有限公司****造林项目招标公告》后,有意向单位可与清流县*龙溪国有林场有限公司下属各分场联系,索取招投标相关资料、咨询相关问题并勘察标的现场。投标单位须自行对本次招标的各标段作业山场的面积(招标方公布的作业面积为小班档案面积,仅供投标方参考,结算面积以实际验收为准)、作业措施、作业难易程度、道路状况、生产季节等因子进行详细测算,并作综合评估。参加投标时,即视为投标方对该标的物的作业条件、施工要求、自行报价表示认可,盈亏均由投标人自负。
*、投标纪律:
1、招投标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2、招投标双方均应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严格遵守商业道德。
3、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若有买标或串标行为,中标无效,并交有关部门处理。
*、投标方式:
1、本次招标方法采用固定单价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招标人根据市场行情和各标段的作业条件(作业面积、难易程度、道路状况等)、施工内容与要求等综合情况确定了各标段的作业单价。各标段开标顺序按摇号确定,每个标段随机抽取*个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个号码,第*个抽出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中标候选人,第*个抽出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中标候选人,第*个抽出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中标候选人,并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每个标段第*中标候选人不再参与其他标段的投标。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期3个工作日( ** 月 6 日 至 **月 8 日);对公开招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内,由招标小组对异议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作出决定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
2、投标方应对每亩人工费用作综合评估,详细测算。凡参加投标的,即视为投标人对该标的报价表示认可,盈亏均由投标人自负。
3、投标方应向清流县*龙溪国有林场有限公司缴纳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元整(¥*****元),未中标者履约保证金招标方在3个工作日内全额(不计利息)退还,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清流县*龙溪国有林场有限公司****年造林合同》后,履约保证金全部转为营林质量、安全、防火风险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最后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退还。
4、中标方营林生产作业检查验收合格后开具生产税发票,结清所有营林生产工资。
5、投标过程中,若发现买标或串标,中标无效。
*、投标、开标:以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施工质量及技术要求:(详见合同规定)
*、合同签订要求
1、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必须与相关分场签订《清流县*龙溪国有林场有限公司****年造林合同》,中标合同不得转让。
2、签订《清流县*龙溪国有林场有限公司****年造林合同》时,中标者须携带下列材料(有效原件及复印件):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
3、投标人违反上述约定,视为违约并自动放弃中标权,招标人有权没收中标人的投标履约保证金。
*、施工要求
1、《清流县*龙溪国有林场有限公司****年造林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组织按招标方要求的、与工程量相当的正常劳动力进场作业,完成所中标的生产作业并通过验收,否则,按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中标人招用的工程队应具有较好的管理协调能力、工程施工能力和经验,具备较为丰富的营林业务技术知识,拥有相对稳定的营林施工队*。
*、工期:造林项目工期为***4年**月至****年**月。
*、安全生产
1、坚持“安全第*,预防为主”、“谁生产,谁负责”、“谁用工,谁管理”的安全生产原则,中标人负责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中标人必须认真学习和熟悉有关营林生产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中标人的所有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得违反相应工种的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3、中标人组织劳力进场作业时,所有上岗从业人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女工年满**周岁至**周岁、男工年满**周岁至**周岁的健康公民。不准招用痴、呆、聋、哑等残疾人员上岗作业。
4、中标人是其生产施工队安全管理第*直接责任人,同时也是其生产施工队的专职安全员。 对其施工队的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负责生产现场跟班带队作业,负责其生产施工队的日常安全管理和检查工作,做好班组日查和记录。
5、中标人必须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中标人的所有上岗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必须正确穿戴好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和劳保鞋),劳保用品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中标价已包含劳保用品费用)。
6、中标人在组织人员进入营林作业山场作业、施工前先进行从业人员岗前安全生产培训,培训合格且作业人员有关规定办理工伤保险,方可进入营林作业山场作业、施工。否则,所引起的*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中标人负责。
7、中标人的营林作业施工工程队在作业、施工期间,作业人员必须在作业山场驻点,架设好符合安全要求的工棚(中标价已包含工棚建设费),严禁使用非营运车接送作业人员。否则,所引起的安全事故责任及经济责任全部由中标人负责。
8、中标人在生产过程中必须服从林场、分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指挥,但对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的,中标人有权拒绝执行。
9、中标人在组织标的山场的生产、施工期间,应遵守野外用火规定,做好用火安全。不得将火源带入作业山场,禁止在作业现场内吸烟,工棚*周必须开设防火隔离带,严禁未批野外用火。如因野外用火不当而引起火灾事故的,其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中标人在组织作业山场的生产、施工期间,应合法经营,所有上岗从业人员必须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福建省森林条例》、《福建省统计工作管理办法》,遵守林政管理规定及林业部门的其他有关规定,自觉维护林区的安定和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严禁中标人的所有上岗从业人员在标的山场作业期间酗酒、闹事、打架、斗殴、赌博等现象的发生。
**、中标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伤保险条例》、《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给从业人员办理安全生产保障手续。
**、中标者必须自觉遵章守法,尽可能地避免各类伤亡事故发生。*旦发生事故应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同时报告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并告知各分场,分场有义务协助中标人和有关上级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处理。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
*、其他规定
1、中标人应按合同约定期限完成各项生产任务。否则,逾期支付违约金每天1**元;逾期*个月以上,中标人除应支付违约金外,今后*年内无权参加招标方营林工程。
2、标的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的,招标方有权责令中标人返工。返工以*次为限,返工后再次验收不合格的,按验收合格工程量的**%与中标人结算工程款。并视为中标人的*次不良记录,今后*年内无权参加招标方营林工程的招标。
3、本次招投标施工权,中标方在执行《清流县*龙溪国有林场有限公司****年造林合同》过程中施工质量严重不合格的,或出现其他重大问题的(如出现偷盗木材,肥料等物资及较大安全、防火事故),招标方有权中途解除中标方施工权,已完成的工程不予结算,并有权没收施工方履约保证金,今后*年内无权参加招标方营林工程的招标,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中标人按清流县*龙溪国有林场有限公司营林施工队*考核管理办法考核为不合格的,今后*年内无权参加招标方营林工程的招标。
**、检查验收
中标人按合同规定完成相关营林生产作业工序后,应及时通知各分场。分场组织施工员等相关人员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报林场营林部申请验收。林场分管领导组织森林培育工程验收小组按规定程序进行检查验收,林场初验合格后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验收。
**、工程结算:
中标人严格按《清流县*龙溪国有林场有限公司****年造林合同》进行施工。标的施工完成,招标人验收合格后,先按**%预付工程进度款,剩余**%款项待上级主管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结算支付。
**、特别约定:
1、招标人提供的小班作业面积为小班档案面积或造林面积,仅供投标人参考结算时以分场勾绘的实际造林面积为准。
2、中标人的营林作业人员必须注意做好作业山场及生活区内的卫生(如生活垃圾必须挖坑填埋等),否则发生*切水源污染等所引起的纠纷责任由中标人负责,招标人不负担任何责任。
3、中标人的从业人员在劳动过程中要注意不伤害、损坏村民的稻田、果园等*切财产。注意保护林区便道畅通,不能把树枝等抚育剩余物扔到公路上,妨碍行人及车辆通行。
4、中标人应按税务部门的有关规定如实缴纳相关税收,否则引起的*切后果由中标人负责。
**、本次招投标的《清流县*龙溪国有林场有限公司****年造林合同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约定》、《中标通知书》、《清流县*龙溪国有林场有限公司****年造林合同》、《安全生产合同》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投标单价填写:
投标*览表 | ||||||
| | 单位:亩、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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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分场(工区) | 工区 | 作业面积 | 施工内容 | 招标施工单价 | 是否投标 |
第*标 | 拔口分场 | 拔里 | *** | 造林及造林后*年幼林抚育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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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标 | 拔口分场 | 横溪 | *** | 造林及造林后*年幼林抚育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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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标 | 拔口分场 | 横溪 | *** | 造林及造林后*年幼林抚育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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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标 | 下和分场 | 茜坑 | *** | 造林及造林后*年幼林抚育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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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标 | 下和分场 | 邱元 | *** | 造林及造林后*年幼林抚育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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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标 | 庄前分场 | 庄前 | *** | 造林及造林后*年幼林抚育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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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标 | 庄前分场 | 莒林 | *** | 造林及造林后*年幼林抚育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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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标 | 芹口分场 | 芹口 | *** | 造林及造林后*年幼林抚育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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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标 | 芹口分场 | 芹口 | *** | 造林及造林后*年幼林抚育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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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标 | 芹口分场 | 水罗坪 | *** | 造林及造林后*年幼林抚育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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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标 | 芹口分场 | 泰山 | *** | 造林及造林后*年幼林抚育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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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标 | 生态分场 | 灵地 | *** | 造林及造林后*年幼林抚育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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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龙溪国有林场有限公司(公章): 法人:
投标施工方(公章): 法人(负责人): 电话:
*0**年 月 日
***5年造林及未成林抚育施工承包合同(参考文本)
合同编号: 分场[***5]营第 0 号
发包方:清流县*龙溪国有林场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于***4年**月6日上午在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清流县*龙溪国有林场有限公司***5年造林项目(****集约造林及*年幼林抚育)作业的施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结果乙方中得第 标。为了保障双方权益,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本次招标的有关文件,经双方协商同意,特订立本合同。
*、工程项目、工程地点、作业面积、施工内容、施工单价和工程金额:
(1)工程项目名称:****集约造林及*年幼林抚育
(2)工程地点、作业面积、施工内容、施工单价和工程金额:
工程总造价为: 元整 (¥ 元)(详见下表)
工区(村) | 林班 | 大班 | 小班 | 造林面积 | 亩株数 | 施工内容 | 肥料(钙镁磷) | 亩单价(亩工资) | 总价 | 整地方式 | 项目名称 | |||||||||
林地清理(炼山清理含开防火路) | 挖穴(含回土) | 施基肥 | 种植 | 当年抚育*次() | 第*年*次抚育 | 第*年*次抚育 | ||||||||||||||
扩穴培土+全锄+ 挖管茅等 | 全面锄草+ 挖管茅等 | 块锄+全劈+挖管茅等 | 追肥 | 全面锄草 | 全面锄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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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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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①:以上施工单价包含准备作业、工具材料(含油耗)、工棚建设、各施工项目的生产作业、劳务税费、劳保用品、工伤保险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相关费用以及乙方负责的费用〔如肥料、苗木*次搬运输费用以及运输路线的道路维修费用)。 |
②:以上“作业面积”为投标时的参考值,结算时按实测合格施工作业面积结算。 |
③:以上小班甲方需要增加或减少施工量的,按以上单价增加或减少相应工程款。 |
(3)需建设防护牛、羊防护栏的小班地块,分场根据实际情况测算后报资源部、营林部核实,每米(长度)控制在8-**元,由乙方负责施工完成。防护栏建设高达1.5米,用*道带刺铁丝网或竹木建设牢固防护栏,使用期*年以上。
(4)乙方在合同签订后及时开工,作业过程中必须服从甲方承包工作内容方面的管理、调度等指示,保证足够劳力,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
*、工期要求及工程节点
工期要求:工期3年,即***4 年11 月至***7年 **月。林地清理要求在***4 年 ** 月30日前完成;挖穴、施基肥***5 年 1月30 日前完成;种植在***5年3 月** 日前完成。***5年7 月1日前完成当年第*次抚育作业;***5年9 月**日前完成当年第*次抚育作业;***6年7 月1日前完成第*年第*次抚育作业;***6年9月**日前完成第*年第*次抚育作业;***7年9 月**日前完成第*年1次抚育作业。
*、质量技术要求:
(*)林地清理:
A、炼山清理;
贴近地面,劈尽小班内的杂、灌、草和藤条等,杂灌楂头必须在****以下、伐根5 **以下;劈杂灌到边到角。杂灌头过高,炼完山补砍,否则本项工程单价下浮5%;劈草不合格,本项工程单价下浮5%,而且还必须返工至合格。
开设**-***炼山火路(危险处需加宽)、行成闭合圈,耙净火路内采伐剩余物、地被物、腐植层平铺于采伐迹地内,堆杂高度不高于****。炼山防火路在陡坡处开好简易步道,宽度必须达到1.**,要形成路形,直山挖台阶,台阶的高度必须利于行走,不能太高,路面上的草、杂、灌全部清理干净,挖除楂头,平整路面,便于炼山人员在火势过猛时安全躲避。炼山防火路外侧开挖宽度不小于**厘米、深度不小于**厘米生土带。
防火路验收合格后按森林防火操作规程,先审批后炼山。在甲方的指导下,乙方组织足够的男工(严禁女工参加),配备足够的巡火人员和火场守护人员的条件下方可进行。炼山点火前,乙方必须确定*名人员为现场指挥员,统*指挥,并指定专人点火作业;沿防火线每隔**米安排两人值守,携带扑火工具,在隔离带*侧看守火场,防止跑火。按照从最高点往下的顺序点火,不能遍地开花,先点危险处,火头适当加密。点火速度应与整个炼山场的燃烧速度同步,严禁从山脚点火。炼山开始、结束的时候,乙方都要对参与人员进行清点和核对,以确保人员安全。炼山结束后留下相应人员携带扑火工具留守火场和看护,两人*组,严防死灰复燃,炼山完成后把情况报告分场业务、分管领导,分场按规程上报上级防火部门。
清杂:全面清理炼山后未燃烧净的杂灌、杂草、树头以及造林地内和其周边未燃烧净的直径1厘米以上的枝丫等杂物,再次堆烧干净,并挖除管茅头*起堆烧或翻晒。
清杂工序的验收应达到松材线虫除治规程要求(直径***以上枝丫全部堆烧干净),以第*方出具的验收单为凭据,否则本项工程不予结算。
B、整带清理:贴近地面,劈尽小班内的杂、灌、草和藤条等。严禁采伐(劈除)胸径大于或等于***以上的林木(含幼树),只能劈除胸径小于***的灌草。杂灌楂头必须在****以下、伐根5 **以下;劈杂灌到边到角(劈杂灌到林缘外1.**),*植到位率 *** %。注意保留生长较好、干形通直,有培养前途的林木。横山沿水平等高线整带,植树带宽1.0-1.5m,带面内的采伐剩余物全部清理干净至见土,杂草、杂灌全部挖除干净。带间距**-2.**,堆杂带宽度0.**-1 m。堆杂带要求相对整齐、均匀。与有林地交界处5米的采伐剩余物须清理干净,平均堆放到相对应的堆杂带内,与有林地留出5米的隔离带。
杂灌头过高,本项工程单价下浮5%;耙带不合格,本项工程单价下浮5%,而且还必须返工至合格。
(*)挖穴:挖穴时*律要求穴内树根砍断、草杂石块清除,挖出的下层心土放置穴边(在回土时不能回填),穴的分布必须均匀,整带挖穴上下行穴呈“品”字形排列,穴与堆杂带水平距离****。挖穴规格为**************,密度为:耙带清理***穴/亩(综合密度,种植带间适当加密),炼山清理***穴/亩,株行距为1.8m*1.**。挖穴完成以后,必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才能回土。否则,本项工程不予结算。挖穴质量和挖穴密度合格率必须在**%以上。合格率每下降1%,本项工程单价下浮1%。
(*)回土、下基肥:
从穴位周围呈扇形挖取表土,回入半穴细表土(土块必须是***以下的团粒),施入***g钙镁磷拌匀,合理安排劳力,确保当天调运的肥料在当天实施完成,施肥时间应集中统*(每个小班不超3天),经分场验收后回满土,高出地面****,不能回入草杂树根石块。
严格按照顺序作业,勿遗漏施肥地块、遗弃肥料。遗弃肥料的,本项工程不予结算,并按照甲方的损失额由乙方双倍赔偿给甲方。
(*)种植:
乙方必须合理安排劳力,抓紧造林季节,及时造林。苗木保护:注意做好苗木的处理和保护(打浆、阔叶树摘除叶子)。在种植过程中,注意保护苗木的水分,苗根要湿润,不能让苗木晾晒以免失水。植树:做到正、直、紧、舒,不窝根。营养袋苗做到深栽、栽直、打紧,其他苗用红心土泥浆蘸根,做到根舒、深栽、栽直、打紧。当天栽植剩余苗木假植,并用茅草遮阴保湿。栽植过程中要保护好苗木,不能把苗木放在太阳下暴晒、不能遗弃丢失苗木。造林成活率达**%以上。
延误造林季节,本项工程单价下浮**%;造林成活率低于**%,造林当年春季必须用营养袋苗补植,工资及由乙方负责,当年**月份检查造林成活率低于**%,本项工程不予结算,承包方的抚育质量保证金甲方不予退还,并视为乙方在发包方承包施工的不良记录,3年内不得再参与发包方的工程招投标。
(*)抚育:按*龙溪国有林场有限公司营林抚育规程要求执行,当年第*次抚育:扩穴培土+全劈+锄草+挖管茅,具体措施为:穴周****扩穴培土,其余杂草贴地面劈除(茬头****以下),锄尽杂草,挖尽管茅并翻兜晒干,修除杉木萌生条;当年第*次抚育:全劈杂+锄草+挖管茅,具体措施为:杂灌贴地面劈除(茬头****以下),锄尽杂草,挖尽管茅并翻兜晒干,修除杉木萌生条;第*年第*次抚育:块锄+全劈+挖管茅,具体措施为:穴周****锄净,其余杂草贴地面劈除(茬头****以下),挖尽管茅并翻兜晒干,修除杉木萌生条。第*年第*次抚育:全面除杂灌、草+挖管茅,具体措施为:杂灌贴地面劈除(茬头****以下),挖尽管茅并翻兜晒干,修除杉木萌生条;第*年全劈抚育(茬头****以下)。抚育时尽量保护好干形较好的乡土阔叶树。
*、工程验收程序:
(*)乙方调运的肥料须经甲方认可同意后方可调运(中标队化肥采购确认单),当天施放完数量经分场签收(验收单)。施肥工序严格按照清流县*龙溪国有林场有限公司《营林施工肥料管理办法》执行。
(*)乙方在工程完成后,应及时通知分场预验收,分场接到乙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应及时组织包片施工负责人、业务、分管领导等相关人员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由分场提交验收申请报林场营林部申请验收(含合同约定关键工序如挖明穴,、施肥等)。营林部报林场分管领导审批后,组成验收小组按规定程序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结算工程款。
(*)验收不合格的,乙方须及时返工。返工以*次为限,返工后再次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按验收合格工程量的**%与乙方结算工程款,并视为乙方在甲方施工的不良记录,*年内不得参加甲方的工程投标。
*、工程结算及付款方式:
乙方凭合同、验收单在分场开具结算单,结算单需经验收人员、分场场长和乙方代表签字后上报营林部,经营林部核对、财务部审核后给予结算工程款。工程款结算分*期:第*期,***5年春节前所完成的工程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工程进度借款**%,余款**%待造林当年**月抚育验收完成时调查成活率,合格的结算给付,不合格的当年或第*年春季补植完成。不按要求补植或补植后不合格的,甲方有权不予结算乙方所完成的工程款。第*期,***5年**月份前完成造林当年*次抚育验收合格后结算。第*期***6年**月完成第*年*次抚育验收合格后结算。第*期***7年**月完成第*年*次抚育验收合格后结算。乙方缴交的安全生产、森林防火、造林工程质量保证金至第*期结算完成后若无发生安全事故、森林火灾、工程质量等问题,甲方及时退还乙方,否则甲方不予退还。
*、乙方承诺具有承包业务能力,服从甲方调度,严格按质量要求施工,并且自行做好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等方面工作,若乙方施工中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挖穴质量、密度、成活率≤**%等),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其他约定事项:
(*)本工程安全生产、森林防火、造林、抚育质量保证金人民币**元整(¥:*****.**元),按公告要求存入甲方对公账户。(由投标履约保证金转)
(*)乙方签订合同之日起**天内须组织12人以上工人进场施工,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施工,发包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有特殊情况,按工序计算,延误工期*个月以内(以分场验收日期为准),延期除按招标约定每日扣1**元外,结算单价下浮5%,延误工期*个月以上的,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按验收合格工程量的**%与乙方结算工程款,因延误工期造成造林成果严重损失的,乙方必须对甲方进行赔偿,承包方的造育质量保证金甲方不予退还,并视为乙方在发包方承包施工的不良记录,3年内不得再参与发包方的工程招投标。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后终止。本合同*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未经双方协商,甲乙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合同。
附:中标通知书
标段造林区域示意图
安全生产和防火协议书
甲方:清流县*龙溪国有林场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人(分场场长): 代表: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协议书
分场[***5] 号
甲方:清流县*龙溪国有林场有限公司
乙方:
为贯彻落实 “安全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森林防火条例》、《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致,同意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 责任期限:协议期从 ***5年11月起至***7年**月。
*、 经营项目和地点:
1、项目名称: ****年造林项目(***5年集约造林及*年幼林抚育)。
2、地点: 分场 林班 大班 小班等班,共计 个小班。
*、双方职责:
(*)甲方职责:
1.甲方根据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的有关规定,行使行业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监督管理职能,要求乙方提供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相应的培训记录。
2.甲方根据乙方需要提供林业行业部门颁布的营林、木材等生产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给乙方,并监督乙方对其工人进行培训教育。
3.甲方有权不定期对乙方生产作业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职责的落实情况。
(*)乙方职责:
1、乙方代表是本项目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第*责任人,负责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管理,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2、乙方应具备安全生产相应资质的企业法人单位,并将工商营业执照签订协议前复印给甲方。
3、乙方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认真做好上岗人员的审查工作,年满**周岁以上,男工**周岁以下、女工**周岁以下身体健康、适应本岗位的从业人员方可上岗。
4、乙方负责人必须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规章制度并组织学习,学习林业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营林、木材生产等安全操作规程。督促生产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5、乙方严禁在生产作业地点及邻近山场使用明火,严禁携带火源火种到生产作业地点。
6、乙方要认真落实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知识教育,不得随意用工,未经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培训教育不得上岗作业。
7、乙方作业使用车辆时,必须请有驾驶证的驾驶员及有行驶证年审合格的车辆,并严禁超载。
8、乙方从业人员必须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9、乙方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乙方要在路口、生产现场设置警示标志,以制止非生产人员进入。
**、乙方负责人或管理人员,应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防火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立即整改,如无法整改,应及时通知甲方,检查及处理情况应记录在案。
**、在汛期、高温、暴雨、台风等容易发生事故的情形下,应合理安排施工作业,必要时应停止野外作业,撤离危险居住点。
**、乙方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如发生各类事故,必须按国务院(****年)第**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规定,立即如实向当地负有安全防火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同时向甲方通报,并对事故的经济损失负责补偿。
*、违约责任:
1、协议生效后,甲方没有及时向乙方提供林业行业部门颁布的营林、木材生产等安全操作规程,影响乙方落实协议,应付给乙方违约金****元。
2、乙方有下列行为之*的,甲方有权从安全生产保证金中扣款处罚:
(1)未配备安全防火生产管理人员,处罚****元。
(2)安全员无工作日记 (记本),处罚***元。
(3)未为从业人员提供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的,处罚***元。
从业人员未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每人次处罚***元。
(4)发现无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上岗,*次处罚***元。
(5)私自雇用未经岗位安全、森林防火培训的,处罚***元/人,并勒令其立即退场。
(6)在生产过程中发现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章作业的,处罚***元/次.人。
(7)发现未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员参与施工作业(含野外临时居住点炊事人员),处罚***元/人,并及时停止施工作业。
(8)若发现事故隐患时,甲方应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在期限内未整改的扣乙方负责人每项***元。
(9)携带打火机等火种到作业区的,*次处罚***元。
(**)在作业区及就近山场吸烟的,*次处罚***元。
(**)在作业区及就近山场生火煮饭、热饭菜、烧烤等使用明火行为的,*次处罚***元。
(**)在经营区烤火、野炊的,*次处罚 ***元。
(**)在经营区烧香、烧纸、放鞭炮,*次处罚***元。
(**)在经营区烧蜂、烧蚂蚁、烧火驱兽等行为,*次处罚***元。
(**)夜间在经营区点火把照明行路,*次处罚***元。
(**)工棚*周未开设足够安全距离的防火隔离带的,处罚****元。
(**)工棚外林内架设电线线路未开设好安全隔离带的,处罚****元。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甲方:清流县*龙溪国有林场 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 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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