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海沧区公共类池塘及部分溪渠社会化管养服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海沧区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评审专家名单 | 范良鑫,夏彬彬,袁耀文,林少云,** | ||
总中标金额 |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星西路1号****区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附件: | |||
附件1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
附件2 | 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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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街道洪塘**号6楼 | 1,***,***.**元 | **.** |
采购包1(海沧区公共类池塘及部分溪渠社会化管养服务):
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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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 公共类池塘管养服务 | 新阳街道管养内容根据项目需要分成精细化管养、重点管养,在管养过程中形成各类报表定时上报,同时当污染源氨氮≥**.0(生活污水为主)时,上报主管部门整改,进行溯源整改,污染源8<氨氮≤**.0时,通过综合治理,消除黑臭影响。 | 作好项目实施记录、人员档案信息、日常工作记录、涉及单据凭证等的收集整理及文档编制等工作,并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将全部有关文件资料及相关文档汇集成册交付采购人。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的资料。 |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项 |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或规范要求。 | ***,***.** |
1-1-2 |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 公共类池塘管养服务 | 海沧街道管养内容根据项目需要分成*类:精细化管养、重点管养和普通管养,在管养过程中形成各类报表定时上报,同时当污染源氨氮≥**.0(生活污水为主)时,上报主管部门整改,进行溯源整改,污染源8<氨氮≤**.0时,通过综合治理,消除黑臭影响。 | 作好项目实施记录、人员档案信息、日常工作记录、涉及单据凭证等的收集整理及文档编制等工作,并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将全部有关文件资料及相关文档汇集成册交付采购人。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的资料。 |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项 |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或规范要求。 | 1,***,***.** |
1-1-3 |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 公共类池塘管养服务 | 东孚街道管养内容根据项目需要分成精细化管养、重点管养,在管养过程中形成各类报表定时上报,同时当污染源氨氮≥**.0(生活污水为主)时,上报主管部门整改,进行溯源整改,污染源8<氨氮≤**.0时,通过综合治理,消除黑臭影响。 | 作好项目实施记录、人员档案信息、日常工作记录、涉及单据凭证等的收集整理及文档编制等工作,并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将全部有关文件资料及相关文档汇集成册交付采购人。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的资料。 |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项 |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或规范要求。 | ***,***.** |
1-2 |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 部分溪渠社会化管养服务 | 溪流养护:包含但不限于水上河面保洁、保障溪流畅通,河道护岸(滩地))整洁无垃圾,岸边水生植物管理与养护,突发污染排查溯源、垃圾装车外运,日常巡查,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等。 | 作好项目实施记录、人员档案信息、日常工作记录、涉及单据凭证等的收集整理及文档编制等工作,并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将全部有关文件资料及相关文档汇集成册交付采购人。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的资料。 |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项 |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或规范要求。 | ***,***.** |
采购人代表: | ** |
评审专家: | 范良鑫 、 夏彬彬 、 袁耀文 、 林少云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本项目类别:服务类。②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计费基础,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将招标代理服务费缴至************账户(开户行:建行长青路支行,开户名:************,账号:********************)。收费标准(以中标总价为基数)具体为:基数≤****元部分,按1.5%计取;****元<基数≤****元部分,按0.8%计取,分段累进计算。③中标人享受中小企业扶持待遇的,中标后可享受服务费下浮**%的优惠。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海沧区公共类池塘及部分溪渠社会化管养服务:2.*****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称:**************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
联系方式:****-*******
名称:************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星西路1号****区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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