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 统*交易标识码 | ***-******************-********-******-5 |
信息来源 | 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休宁县分中心 | 项目所在地 | 黄山市休宁县 |
信息发布时间 | 浏览次数 | 0 |
标段信息&***;**** 第1次澄清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方式 | 估算价(*元) |
1 | ************** | 休宁经开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电子信息产业园(汽车*部件基地)扩建工程配套项目 | 公开招标 | ***.** |
答疑澄清信息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
主要修改内容 |
*、 项目基本情况 原项目名称:休宁经开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电子信息产业园(汽车*部件基地)扩建工程配套项目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年 ** 月 ** 日 *、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各潜在投标人: (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6.4中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由“5人”修改为“3人”;“中 标候选人公示排名不分先后,具体按定标候选人名称的拼音(依次)顺序确定 ”表述删除;“ 前*名得分有并列者*并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修改为“前*名得分有并列者*并推荐为定标候选人。经评审为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家时,所有合格的投标人全部推荐入围”。 (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增加 6.5.2(2)“因异议、投诉等原因导致候选单位只有 1 家时的处理 : 组织原评标委员会按照原评审情况依照评审程序在合格的投标人中补充推荐至 3家定标候选人,不足3家时按实际数量全量递补”。 (3) 评标办法中涉及 “前*名”的表述均修改为“前*名”;所有“不排序”或者“不排名”的表述全部删除;所有“定标候选人公示排名不分先后,具体按定标候选人名称的拼音(依次)顺序确定”表述删除 。 (4)招标文件中所有“中标候选人”描述均修改为“定标候选人”。 其他内容不变!给各位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地 址 : 休宁县经开区福寺路 6号芯屏新材料产业园楼 联系人 : 汪 先生 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 ************ 地 址: 黄山市屯溪区徽山路 3-**号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招标人:*************** 代理机构:************ ****年**月5日 |
答疑澄清文件列表
电子件名称 | 电子件列表(点击查看) |
图纸等相关附件 | 澄清答疑公告.*** |
标段信息&***;**** 第2次澄清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方式 | 估算价(*元) |
1 | ************** | 休宁经开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电子信息产业园(汽车*部件基地)扩建工程配套项目 | 公开招标 | ***.** |
答疑澄清信息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
主要修改内容 |
*、 项目基本情况 原项目名称:休宁经开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电子信息产业园(汽车*部件基地)扩建工程配套项目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年 ** 月 ** 日 *、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各潜在投标人: 1、本项目 原最高限价发布*览表中 “暂列金***元计税”,与最高限价不符, 重新上传; 2、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均延期至****年1 1 月 ** 日 **:**。 其他内容不变!给各位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地 址 : 休宁县经开区福寺路 6号芯屏新材料产业园楼 联系人 : 汪 先生 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 ************ 地 址: 黄山市屯溪区徽山路 3-**号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招标人: *************** 代理机构:************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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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件名称 | 电子件列表(点击查看) |
图纸等相关附件 | 澄清答疑公告.*** |
图纸等相关附件 | 最高投标限价发布*览表(1).*** |
标段信息&***;**** 第3次澄清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方式 | 估算价(*元) |
1 | ************** | 休宁经开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电子信息产业园(汽车*部件基地)扩建工程配套项目 | 公开招标 | ***.** |
答疑澄清信息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
主要修改内容 |
*、
项目基本情况
原项目名称:休宁经开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电子信息产业园(汽车*部件基地)扩建工程配套项目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年
**
月
**
日
*、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文件中第2 章 投标人须知第 1.3.3条: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2月**日、计划工期***日历天;修改为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3月5日、计划工期***日历天 。
其他内容不变!给各位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地
址
:
休宁县经开区福寺路
6号芯屏新材料产业园楼
联系人 :
汪
先生
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
************
地
址:
黄山市屯溪区徽山路
3-**号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招标人:***************
代理机构:************
****年**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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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纸等相关附件 | 澄清答疑公告.*** |
附件: 澄清答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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