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 | ****************** | 华庄街道华新村 | **.4(均分制) | *******元 |
货物类 |
名称:道路交通设施优化提升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对辖区内交通设施进行提档升级,采购护栏、交通标示等。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 ** 个日历天内完成工作。 质保期:1年(以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为准)。 |
1.本项目代理费用收费标准为: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计费基础,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下费率为1.5%,***-****费率为1.1%,***-*****费率为0.8%;在此基础上打*折计取。
2.代理费总金额:*****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无锡市新吴区清晏路**-1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无锡市金城东路***号中国工业博览园总部园区**栋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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