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第*批防汛应急救援装备采购更正公告 | ||||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第*批防汛应急救援装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中评分细则有修改,具体变更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请重新下载招标文件。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更正为****年**月**日**点**分。 更正日期:****年**月**日**时**分 *、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办理问题请咨询**认证机构。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 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U盘按要求密封,详见招标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4.开标时,供应商须自带电脑及**锁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文件解密,也可以由自家供应商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5.供应商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宽甸满族自治县宽甸镇婆娑府街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宽甸县阮国长东大街**号魅力城东侧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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