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基地(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现对南航南阳基地飞机客舱勤务服务采购项目【第*次竞价】进行公开竞价采购。
1.1 项目名称:南航南阳基地飞机客舱勤务服务采购项目【第*次竞价】。
1.2 项目编号:************。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本项目预算金额****元/2年,拟选定*名成交人为采购人提供客舱勤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飞机客舱卫生清洁;(2)飞机固体、液体废弃物的回收处理与无害化处置;(3)机上勤务用品的配发、检查、回收与维护;(4)航班配发单据的制作、数据维护、外站协调、物品跟踪、信息传递、电子配发与回收系统录入;(5)机上纺织品洗涤与更换;(7)勤务用品主库周转仓库整理等。
1.5.1 具体服务收费限价
1、客舱卫生清洁勤务部分
序号 | 服务内容 | 飞机最大业载(吨,T) | 数量(次) | 单价限价 (元/吨,含税) | 备注 |
1 | 短停 | T≤** | **** | 4.8 | 采购人提供飞机客舱服务中的清水污水服务,按局方限价的**%固定收取。 |
2 | T≥** | ***** | 5.6 | ||
4 | 航前 | T≤** | *** | 5.** | |
5 | T≥** | **** | 6.** | ||
7 | 航后 | T≤** | *** | 5.** | |
8 | T≥** | **** | 6.** | ||
** | 两舱深度保洁 | T<** | 5 | *** | |
** | 全舱深度保洁(含专(包)机及重要航班、****航班) | T<** | 5 | **** | |
注:1、飞机航前、短停、航后勤务费中包含了固液体回收处理等费用; | |||||
2、航后勤务工作包括但不仅限于采购人需要的客舱卫生清洁服务还包括南航旅客*维码和各类经上级同意布置画面与标语的投放、粘贴、更换等其它工作; | |||||
3、在南阳姜营机场公务机等飞机的两舱或全舱深度保洁,以采购人通知和实际保障量为准; | |||||
4、货机保障费用参照T≤**服务费标准。 | |||||
5、局方规定的客舱飞机服务中包含清水车、污水车,此项服务是南航南阳基地提供,南航南阳基地按每班最大业载*限价***%固定收费。 | |||||
6、以上采购内容根据用户单位实际生产需求为准。 |
2.飞机勤务保障相关业务及配送:
勤务保障相关业务及配送项目明细 | 数量(次) | 最高限价(人民币,元/架次) |
1. 客舱勤务用品配送、回收; 2. 客舱勤务用品分拣、消毒、包装(耳机、头等舱枕头、高端经济舱、国际航班毛毯枕头的分装配送等);头片的整理和按飞机分装;航后勤务用品包的检查补充; 3. 客舱勤务用品周转库的入库、出库、盘库、整理库房、数据录入、勤务月报等工作; 4. 勤务用品仓库的出入库装卸和货位整理; 5. 机上纺织品的交接、检查、验收、更换数据统计(毛毯、枕套、头片、座椅套/垫、门帘、两舱棉被/套、机组乘务组棉被、被套、床单、枕芯、枕套等); 6. 报纸和杂志的收验、分装、配送、插装; 7. 航班配发单据的制作、数据维护、外站协调、物品跟踪、信息传递,本场协调; 8.航班信息录入、勤务用品电子配发制作录入、回收录入; 9.根据实际生产需求安排的其他勤务保障工作。 | *** | ** |
说明:
1、架次指起降架次,即飞机每起飞和降落*次为*个起降架次。客舱勤务用品指(勤务用品包括机上纺织用品、机上娱乐用品、客舱清洁用品、客舱航化用品、客舱服务设备、勤务类印刷用品等*类通常意义上的用品)。
2、以上费用包括在南阳姜营机场起降的采购人指定或代理的航空公司所有客货运航班提供飞机客舱勤务服务工作。本合同履行期间,采购人手册与各项标准如发生变更,协议**仍保持不变。
3、按照实际保障量进行结算。结算单据须经采购人指定人员签字后生效。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税率为6%。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竞价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 |
1 | 飞机客舱勤务服务 | 南阳姜营机场 | 2年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9 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竞价,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
(注意: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
2.2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竞价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竞价项目。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价项目。
2.4 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并提供或择*提供。如择*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7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平台,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个环节存在**地址异常*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章第*节《供应商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竞价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步审查、追究责任。
2.8 供应商须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意:提供****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的任*天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1份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检验平台”上该发票的检验截图。)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竞价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竞价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1 获取竞价文件时间:****年**月6日至****年**月**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竞价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竞价。第*次竞价文件须在第*次竞价项目中下载,已缴纳竞价保证金且未退还的无需重复缴纳。
3.2 竞价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1 采购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基地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光武东路姜营机场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号南航贸易大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6.1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章2.2.1项规定,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采购项目提问区域提出疑问。
6.2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
异议材料唯*受理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号南航贸易大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联系电话:***-********
6.3 如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受理部门:***************法律合规部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6.4 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经查实,将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 | 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递交日期前”提出异议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小时,或投标截止时间**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 |
(非招标采购项目)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小时”提出异议 |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截至“评审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澄清、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竞价文件第*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澄清/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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