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旅游景区开发、建设、经营;旅游景区园林规划、设计及施工;景区内旅游客运及相关配套服务;工艺品研发、制作、销售;旅游资源开发和经营、管理;旅游宣传、策划;旅游商品开发、销售;旅游景区配套设施建设;景区游览服务;旅游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销售;文化传播;园林绿化;住宿服务;酒店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酒店管理技术咨询服务;酒店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设计;会所管理服务;会议服务;娱乐服务;停车服务;酒类零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