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一)负责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等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二)承担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中毒和不明原因疾病以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置、评估和救灾防病的应急准备工作。(三)实施辖区免疫规划方案与计划,负责预防用生物制品的使用与管理。(四)管理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收集、报告、分析和评价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等公共卫生信息,为我市疾病预防控制决策提供依据,为社会和公众提供服务信息。(五)组织开展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卫生学评价;(六)开展传染性疾病原微生物检测检验、中毒事件毒物分析、疾病和健康危害因素的生物、物理、化学因子检测、鉴定和评价,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执法提供技术支撑。(七)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业务与技术培训,提供技术指导、支持和服务;(八)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对公众进行健康指导;协同有关部门和组织,对公众不良健康行为进行干预,促进公众掌握自我保健与防护技能。(九)根据上级单位授权委托,承担卫生监督监测检验、预防性健康检查等工作。(十)承担市卫生局交办的其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