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旅游资源开发;旅游产业相关配套服务;对政府或出资人授权的实施建设以及文化旅游资源、酒店、旅行社、交通、餐饮、旅游地产行业进行投资、建设;旅游产品开发及销售;旅游信息咨询服务;医疗养生;生态农业开发;水资源综合利用开发;地热资源开发利用;森林公园康养;森林旅游;林产品销售;林木的培育和种植;古邑区范围内相关资源的经营管理。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