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电影摄制服务;电影制片;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文化用品设备出租;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平面设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音像制品制作;音像制品复制;音像制品出版;出版物互联网销售;出版物零售;电子出版物制作;电视剧制作;电视剧发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网络文化经营;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