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在区政府授权范围内从事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从事建筑相关业务(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执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城镇路桥管网基础设施建设开发,农村公路、水利、电力、通迅基础设施建设开发,农产品开发、销售(国家有专项管理规定的除外),生态农业开发(国家有专项管理规定的除外),水利水电开发,土地整治、开发,旅游开发,场地出租,销售:建材(不含危险化学品),从事廉租房建设项目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