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编号:***********************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瓮安县猴场镇古邑区古镇项目消防工程已由 瓮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 ,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比例:***.0%,非政府投资比例: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猴场镇古邑核心区 。 | |||||||||||||||
2.2 建设规模:该项目总建设面积***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核心区火灾报警系统、应急照明系统、室内消防栓系统、室外消防栓及埋地管线、消防水泵房、室内喷淋系统、木质墙、门窗防火涂料等。 | |||||||||||||||
2.3 合同估算价:********.**元。 | |||||||||||||||
2.4 计划工期:*** 天。 | |||||||||||||||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相应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范围(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不*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或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无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贵州省*张网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贵州省*张网平台:*****://****.*******.***.**/*******/#/*****)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5.2 本项目不支持不见面开标。 | |||||||||||||||
5.3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南州)上发布。 | |||||||||||||||
7.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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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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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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